大渡口區大渡口組團I20地塊(部分)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發布人:系統管理員 發布日期:2023-07-10 點擊: 次
重慶市城市建設土地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大渡口區大渡口組團I20地塊(部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為了聽取項目所在區域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對該建設項目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要求,現將其環境調查報告予以公示。
一 、項目概況
大渡口區大渡口組團I20地塊(部分)位于重慶市大渡口區八橋鎮五一村,調查地塊占地面積為31012m2(約46.5畝)。調查地塊中心經緯度為106.45270°, 29.45657°,地塊四至范圍:西至一縱線,東至IZ2路,北至IH2路,南至五福路。
2014年前,調查地塊為農用地,無工業生產加工作業區域。2014年,調查地塊西側銘鑫鼎尚源小區施工開挖基礎的棄方約20萬m3填入本調查地塊,填方占地面積約28792m2,填方深度約0~14m,填土來源區為農用地、林地、農房,無工業企業生產活動。2014年-2015年為調查地塊內有駕校訓練場地,占地面積19200 m2,駕校訓練場地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約20cm;設置1處占地面積約80m2的鋼棚,用于駕駛員休息,駕校訓練場地使用期間,無油品泄漏等污染事件發生,無機修作業。2016年,駕校訓練場地停止使用,西側一縱路修建棄土約2.8萬m3填入本調查地塊,填方占地面積約16037 m2,填方深度約0~6m,主要堆填在駕校訓練場地的硬化層上。2014年-2016年,調查地塊內有秦曉玲(個體戶)廠房626 m2(其中300 m2用于存放建筑吊籃,326 m2從事汽摩配件沖壓等機加作業),江勇(個體戶)廠房280 m2(從事摩托車線束裝配生產)。2017年10月,本調查地塊內就地平整面積約3200 m2。2018年4月,調查地塊內設置施工便道長度約110m、寬約4m。2019年4月,在本調查地塊內設置金晟路網一期、縱一路(K1+112.514~K1+559.971)項目部(包括辦公區、宿舍生活區,無生產加工區域),占用面積約6000 m2,對堆放在駕校訓練場上部的堆土進行清理至西北側,清理面積約1800m2,清理土填方區域面積約1500m2,填方深度約0~2m,清理土方量約2500m3,清理之后設置辦公區域,生活區域設置在原駕校訓練場硬化地面上。2021年3月,東側IZ2路、北側IH2路進行施工作業,在地塊內設置雨水截排水溝。2023年4月,金晟路網一期、縱一路(K1+112.514~K1+559.971)項目部拆除宿舍生活區。2018年至今,周邊居民在地塊內部分區域種植蔬菜。
I20地塊規劃為A33-中小學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執行《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標準,本次調查采取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
二、檢測情況
本次調查共鉆探20個土壤監測點位(均為剖面樣),3個地下水監測點、2個地表水監測點位和2個底泥監測點;采集并分析132個土壤樣品(不含平行樣),3個地下水樣品(不含平行樣),2個地表水樣品(不含平行樣)和2個底泥水樣品(不含平行樣)。土壤檢測因子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項目45項目、表2有機農藥類14項、石油烴(C10~C40)、鋅、錳、氟化物和pH(底泥除所在區域無種植農產品歷史,因此除減少有機農藥外其余因子和土壤檢測因子一樣);地下水監測因子包括銅、汞、砷、鎘、鉻(六價)、總鉻、鉛和鎳、苯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并[a]芘等因子和石油烴、鋅、氟化物、錳和pH;地表水監測因子包括銅、汞、砷、鎘、鉻(六價)、鉛和鎳等重金屬、石油類、鋅、氟化物、錳、鐵、揮發酚和pH。
檢測結果表明:調查地塊內所有送檢的土壤和底泥樣品中關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和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HJ25.3-2019)推導的第一類用地風險控制值;地下水樣品中關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V類水體質量標準;地表積水樣品中關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一級標準,調查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現狀滿足規劃用地需要。
三、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表明:大渡口區大渡口組團I20地塊(部分)當前土壤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地性質的要求。
四、 信息公示內容及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報告編制單位重慶后科環保有限責任公司索取查閱。
五、 公眾對本項目的意見和看法
請通過電子郵件、信函、傳真的方式轉給我們,同時請附上您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進一步溝通和回復。
主要征求公眾的如下方面的意見:
(1)對本報告采取的監測方案有何意見和建議。
(2)對本地塊環境保護方面的其他意見。
(3)對本報告的結論認可度如何。
2023年7月10日
重慶后科環保有限責任公司